据11月11日《工人日报》报道,一位从事动力电芯开发技术支持的劳动者,离职前年薪20万元,离职后补偿金为每月1700元,而索赔的违约金高达100万元。记者调查发现,在实行竞业限制的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过低的补偿金,却主张过高的违约金,不少劳动者直呼不合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任性“驴友”为自己的鲁莽买单,依法承担了2万元的救援费用。救援费用自担,不仅是对“驴友”任性行为的经济制裁,更是对社会公共资源的一种有效保护,是对其内心深处规则意识的强化。它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在享受自由与探险的乐趣时,每个人都应为自身行为负责,任何对规则的漠视都可能带来不可承受之重。
本站消息,根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4)渝0231民初5000号审理法院:垫江县人民法院案由:劳务合同纠纷当事人信息: 原告/上诉人:胡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熊某某、云南磐立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曲靖市炫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庭日期:2024年12月18日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297则,其中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公告以103则居首,其次为“买卖合同纠纷”有51则,“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有36则。历史开庭公告(前20条)如下: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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